关于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各位2024级研究生:
热烈欢迎大家加入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大家庭,一同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努力奋斗。现将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地点:
紫金港校区 海纳苑2幢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616室
玉泉校区 教四110教室
时间:
紫金港校区 9月6日(周五)9:00-17:00
玉泉校区 9月6日(周五)9:30-17:00
一、报到注册步骤及相关安排
(一)验证资格及注册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非全日制博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4年7月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6)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7)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4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二)户口迁移
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3.《户口迁移证》请在入学报到前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注意事项:无需在《户口迁移证》上贴个人照片,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6.户口迁往地址
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4.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统一在报到当天上交,若实在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9月13日17:00前交至609室李晓倩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0571-88206065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当天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玉泉校区同学可于开学一周内办理。(607室李萌老师)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将组织关系转出至“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移:
操作手册见附件1,若无法转移,可于工作时间持团员证至学院团委处(609室陆思棋老师)办理。
(四)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s://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2.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入校后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且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上交。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五)领取材料
具体包括:
1)校历
2)空白学生证
3)实验室安全手册(9月20日前班长统一收齐第二联上交)
4)院衫等
二、重要网址
1、 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主页:
2、 浙江大学综合服务网:http://zhfw.zju.edu.cn
3、 研工部网页:http://ygb.zju.edu.cn
4、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
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
2024年9月3日